一、两化融合管理体系专题项目入库申报条件
广东省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,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:
(一)获得2016年省级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资格的企业。
(二)通过国家贯标评定的企业(不含首批通过的25家企业)(见中国两化融合服务联盟平台发布的企业名单及编号)。
(三)获得国家或省级两化融合贯标咨询服务机构资格的服务机构。
二、2017年贯标试点企业推荐申报条件
(一)广东省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,财务状况和运营情况良好。
(二)两化融合工作具备良好基础,管理规范,对建立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有需求。
(三)具有建立实施管理体系的经验,如质量、环境、能源、职业健康安全、信息安全和信息技术服务等。
(四)鼓励获得国家或省级两化融合示范企业、“互联网+”试点企业、互联网与工业融合创新试点企业、国家或省部级质量奖的企业积极申报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