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申报条件
(一)在深圳市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,财务状况和运营情况良好。
(二)上年度营业收入达到1亿元。为贯彻落实《广东省“互联网+”小镇创建工作方案》,加大对小镇创建工作的支持力度,对注册地在广东省“互联网+”创建小镇内的企业,上年度营业收入要求放宽至达到3000万元。
(三)两化融合工作具备良好基础,管理规范,对建立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有需求。
(四)具有建立实施管理体系的经验,如质量、环境、能源、职业健康安全、信息安全和信息技术服务等。
(五)未被评为国家级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的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