资助的条件(一)企业申请资助的展会项目须在 2017年3月27日至4月17日期间完成了2017年度国内市场开拓项目的参展信息备案工作。 (二)企业已备案展会的实际展位费累计不低于3万元。 (三)企业近两年在业务管理、财务管理、税务管理、外汇管理、海关管理和知识产权等方面无违法违纪行为。